微信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12815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Discuz论坛最下面工信部备案链接网址变更以及添加nofollow的方法

[复制链接]

主题

帖子

0

积分

管理员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积分
0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20-11-11 16:37:58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工信部ICP地址备案系统官网网址变更通知

自2019年4月15日期起,工信部icp/ip地址/域名信息备案系统网址变更为“beian.miit.gov.cn”。原“miitbeian.gov.cn”、“miibeian.gov.cn”等域名自2019年4月25日起停止使用。原网站备案链接将无法征程访问。

具体通知如下:



关于调整“工业和信息化部ICP/IP地址/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”域名的公告
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,“工业和信息化部ICP/IP地址/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”域名调整为“beian.miit.gov.cn”。
“miitbeian.gov.cn”、“miibeian.gov.cn”等域名自2019年4月25日起停止使用。
附件:调整后各省(区、市)系统域名列表
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
2019年4月17日
【附件】:调整后省市备案系统域名如下:
附件:
调整后各省(区、市)系统域名列表
北京市bj.beian.miit.gov.cn
上海市sh.beian.miit.gov.cn
山西省sx.beian.miit.gov.cn
内蒙古自治区nm.beian.miit.gov.cn
辽宁省ln.beian.miit.gov.cn
吉林省jl.beian.miit.gov.cn
黑龙江省hl.beian.miit.gov.cn
天津市tj.beian.miit.gov.cn
重庆市cq.beian.miit.gov.cn
河北省he.beian.miit.gov.cn
安徽省ah.beian.miit.gov.cn
福建省fj.beian.miit.gov.cn
山东省sd.beian.miit.gov.cn
河南省ha.beian.miit.gov.cn
湖北省hb.beian.miit.gov.cn
江西省jx.beian.miit.gov.cn
江苏省js.beian.miit.gov.cn
浙江省zj.beian.miit.gov.cn
湖南省hn.beian.miit.gov.cn
广东省gd.beian.miit.gov.cn
广西壮族自治区gx.beian.miit.gov.cn
海南省hi.beian.miit.gov.cn
四川省sc.beian.miit.gov.cn
贵州省gz.beian.miit.gov.cn
云南省yn.beian.miit.gov.cn
西藏自治区xz.beian.miit.gov.cn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现在工信部备案要求越来越严格了,备案之后还会随时抽查,对于备案号也不像之前那个只要放置了就行了,还必须要链接到工信部的网站,很多站长担心因此而损失网站权重,本文介绍一种添加nofollow标签保护网站权重的方法!

nofollow是HTML页面中a标签的属性值。它的出现为网站管理员提供了一种方式,即告诉搜索引擎"不要追踪此网页上的链接"或"不要追踪此特定链接"。这个标签的意义是告诉搜索引擎这个链接不是经过作者信任的,所以这个链接不是一个信任票。

nofollow标签是由谷歌领头创新的一个“反垃圾链接”的标签,并被百度、yahoo等各大搜索引擎广泛支持,引用nofollow标签的目的是:用于指示搜索引擎不要追踪(即抓取)网页上的带有nofollow属性的任何出站链接,以减少垃圾链接的分散网站权重!

简单的说就是,如果A网页上有一个链接指向B网页,但A网页给这个链接加上了 rel="nofollow" 标注,则搜索引擎不把A网页计算入B网页的反向链接。搜索引擎看到这个标签就可能减少或完全取消链接的投票权重。

以系统默认模板为例,具体实现如下:

打开文件:

\template\default\common\footer.htm

找到代码:

  1. <!--{if $_G['setting']['icp']}-->( <a href="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/" target="_blank">$_G['setting']['icp']</a> )<!--{/if}-->
复制代码

修改为:

  1. <!--{if $_G['setting']['icp']}-->( <a href="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" target="_blank" rel="nofollow">$_G['setting']['icp']</a> )<!--{/if}-->
复制代码

然后上传覆盖该文件即可!

其他程序版权链接、模板版权链接也可以照此方法修改,即保留了作者的版权信息,又保护了网站权重!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另外,页面左下角的 Discuz!  和 Comsenz Inc. 也建议添加nofollow属性。
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微信人家论坛 ( 沪ICP备14052918号-4 )微信第三方平台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6408号  

GMT+8, 2024-5-5 19:07 , Processed in 0.265625 second(s), 32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1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